外界猜测已久的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被初步确定为5.2万元。记者昨日从北京同行获悉,在保监会日前向各保险公司下发的《全国机动车辆保险人第十七次联系会议纪要》中,除了提到强制三责险全国统一的限额外,还明确规定强制三责险的赔偿限额会细分为两种情况。昨日,我省保险公司人士纷纷表示,尽管作为省级公司,他们尚不曾接到来自总公司的消息,但因为此前业界普遍预测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在5万元左右,所以他们认为5.2万元的强制三责险责任限额是可能性很大的最终版本。
5.2万元不一定全赔掉
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强制三责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此责任限额还要进一步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记者了解到,最新的《纪要》附件第七条,就清楚地按照这个思路细分了5.2万元。具体为:驾驶员有过错时,死亡伤残赔4万元,医疗费用赔1万元,财产损失赔2000元,总计5.2万元;驾驶员无过错时,死亡伤残赔2万元,医疗费用赔5000元,财产损失赔1000元,不超过2.6万元。
光强制三责显然不够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强制三责险旨在保护受害人的一定利益,但总体而言,赔偿限额是比较低的,甚至可以说,这一额度在实际交通事故赔偿中只是杯水车薪。他介绍,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给予了经济上的倾斜。按相关赔偿标准,江苏交通事故中如发生身故赔偿,在城镇约在30万左右,很明显,仅投保强制三责险可能并不能完全解决后顾之忧,强制三责险与实际赔付的差额,车主还需通过商业三责险“转嫁”。“强制三责比较低的赔偿限额,事实上给商业三责险及个人人身意外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保费仍待进一步敲定
强制三责险的统一责任限额初定为5.2万元,但具体到个人到底要为这5.2万元的保额缴纳多少保费,还有待进一步敲定。业内权威告诉记者,强制三责险的费率由各家保险公司自己制定,不过在实行前必须报批保监会,保监会将按照总体上不盈不亏的原则审批强制三责险费率。也就是说,由各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虽说责任限额统一,各公司的强制三责险费率却完全可能不同,费率低的,保费相应少交些,费率高的,保费也会相应多。
“无论如何,有关强制三责险的保额、费率、保费,很快都会一一浮出水面。”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因为今年7月1日,强制三责险条例就要正式施行了,届时,全国1亿多辆机动车(我省约有994万辆),均必须在3月内投保强制三责险,不保不许上路——当然,之前已投保商业三责险的,可等到保险期满,再首先投保强制三责险。本报记者刘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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