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一收19年,14亿哪去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5:0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近段时间,有关燃气初装费的“存废之争”在广东闹得沸沸扬扬。“我们从未批准此项收费!”来自广东省物价局的“表态”激起千层浪。一项从未被批准的收费,为何在广东大行其道,至今仍在收取?是谁在纵容这项事实上的“乱收费”? 广州市物价局坚持认为收取燃气初装费是为了“市政管网建设”。称当年广州市铺设管道燃气网络资金不足,市政府出台了一个集资办法,规定所有管道燃气用户都要一次性
同时,广东省物价部门的“暧昧”态度,也纵容了这项“乱收费”的横行。其实,广东省物价局早在1999年就下发了一项规定,强调管道燃气预埋等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但这项规定很快沦为一纸空文,广东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在房价之外向业主收取高昂的燃气初装费。可是,对于开发商的“公然挑衅”,广东省物价部门竟能保持沉默长达7年之久,直到前两天,才吞吞吐吐地表态说是“乱收费”。如此没有底气的物价部门,怎能令群众放心? 如今,燃气初装费的问题已经被摆上台面,广州市煤气公司的上级单位已开始审计这些年来收取的巨额费用,广东省物价部门也开始研究“是否取消此项收费”,一笔长达19年的糊涂账似乎即将柳暗花明。尽管我们对此事的处理结果还不能太过乐观,但正如我们已逐步取消电话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一样,取消各种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费乃是势之所趋,我们期待着更多“历史形成”的“乱收费”能够以此为契机大白于天下。 新华社记者 吴俊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