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取现收费起点统一为10万 超出则按0.1%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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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3:4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引导储户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更有效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投放 大额取现收费起点统一为10万 我市各中资银行可按不同的时间段采取不同的费率标准
【本报讯】(记者徐强)记者昨日从我市各中资银行了解到,从4月10日起,全市各中资银行对去年10月10日确定的大额取现手续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各家银行调整后的大额取现标准虽不完全相同,但对个人的起征点作了统一的规定,即统一为10万元(不含10万),另外还增加了一项内容,即按不同时间段,采取不同的费率标准。 调整意在控制现金使用 去年10月10日,我市各中资银行参照国际惯例,开始对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征收大额取现手续费,以适当弥补商业银行现金业务运作成本,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投放。当时各家银行规定的起征点和费率标准各不相同。对于个人客户,各家银行对大额取现的起征点定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三档,不过大多数银行将个人取现收费起征点规定为20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去年大多数银行收费起征点定得较高,并未起到有效抑制现金使用的作用,因此这次调整,主要是为减少人们使用现金的数量,鼓励、引导客户多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以快速建立起支付工具的市场化费率机制。同时通过加强对大额取现的收费力度,更有效地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投放。 个人起征点为10万元 以深圳市商业银行为例,该行调整后的大额取现收费方法为:对个人客户,在每年的3月至11月期间,同一个人账户(含储蓄户、结算户)当日累计提现总额超过10万元(不含)的,对超出部分收取0.85‰的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元的,每次收取10元;而在每年12月起至次年2月止,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均按照1‰的费率收取提现手续费。 举例来说,某人某日(非1月、2月和12月)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提现18万元,应收取(180000-100000)×0.85‰=68元的手续费。若在1月、2月和12月提现,则收取手续费80元。 各行费率标准有差异 记者比较各家银行的收费标准后发现,各行调整后,费率标准上出现了差异。 交行、中行、农行规定,个人客户提现超过10万元(不含)的,其超出部分将按0.1%来收取手续费。假如当月柜台取现超过5次,第6次之后每次加收5元(ATM机取现不在其中)。 建行、工行、招行则规定,3月至11月,对同一个人账户(含储蓄户、结算户)当日提现累计总额超出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部分收取0.07%的提现手续费,提现手续费不足10元的,每次收取10元。而每年12月起至次年的2月止,个人账户均按照0.1%的收费费率收取提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