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零售企业五年内将“分等定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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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4: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晶报道:近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力争经过五年时间,通过对零售业的主要业态进行分等定级,推动建立较完善的零售业发展促进体系。 评定工作将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导,负责办法的制定、规范的颁布、评定机构、程序、方法的建立与管理、结果的公布等工作。分等定级工作将按照不同业态制定不同的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分等定级相关的试点工作将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长沙、西安等九个城市展开,并以单个店铺为评定对象。广州没有被列入试点城市。下半年,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将在全国35个中心城市全面推广。同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范围逐步推开,五年内扩展到全国零售业的主要业态。分等定级将不搞“终身制”,有关部门将对已经达标的门店跟踪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降级或淘汰,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含辛/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