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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0:12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规定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暂行办法》强化了定价收费的审核。如审核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收费,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关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资料,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涉及面广的收费,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官员介绍,《暂行办法》突出了收费标准的动态管理。


 记者 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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