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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账户必须实名开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0:12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4月12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我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首部专门规章——《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发布,并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证监会规范证券登记结算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

  在证券账户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证券账户实行实名制开户制度,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直接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代为办理。投资者不得将本人
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对证券账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机构将进行处罚。

  在证券登记、托管和存管方面,《办法》规定,投资者应当委托证券公司托管其持有的证券,证券公司应当将其自有证券和所托管的客户证券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存管。

  在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方面,《办法》规定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的原则,在多边净额清算方式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按照货银对付原则,以结算参与人为结算单位办理清算交收。


 记者 张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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