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金融产品质量安全的时候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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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7: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4月11日,《法制日报》有报道称,金融产品也该有安全质量体系,不仅要从设计上对金融产品质量进行源头把关,防止不善推出,而且要尽快建立健全严密的金融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信用、安全评价体系。 该观点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国金融行业、金融产品存在的很多突出问题而提出的。
通常,提到质量监管,往往是对有形产品的抽查、验检、处罚等。而金融产品的质量如何检测、衡量?检测和评价体系如何?由谁来披露相关信息?太多的疑问凸显出一个问题:在我国,金融产品是一个被安全质量监管体系严重忽略的领域。 在刚结束的中国第二届质量信用论坛会上,国资委研究员徐东华呼吁,中国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必须高度关注金融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时候!他分析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东南亚国家很多金融产品的消费者一夜之间血本无归。人们大多是从宏观层面上去找原因,却很少从微观层面上特别是金融产品的质量上进行实际操作性分析。 徐东华认为,金融产品的设计质量,是金融产品质量的龙头和先导,金融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是金融产品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者在现代金融业占据着日益重要的地位。但在我国的金融业中,却十分薄弱甚至是空白。 现代市场质量管理模式是全面质量管理,只要是市场上的商品都应该纳入全面质量管理的体系。中国亟待建立一种机制,不仅要从设计上对金融产品质量进行源头把关,防止不善推出,而且要尽快建立健全严密的金融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信用、安全评价体系。 国外成功的信用评价体系包括三大类,第一是在资本市场上对国家、基金、证券公司、银行和上市公司进行评价。第二是在商业市场上,对大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第三是对消费者进行评估。对消费者的评估包括个人的履约情况、银行的贷款是不是按期归还等等。 针对我国质量信用体系的现状,专家提出如下建议: 加快征信方面的立法,规范征信质量信用评级、信用信息使用和管理;推动部门和地区之间各种信用信息联合采集和信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建设,提高信用信息的利用率;加快信用市场主体的培育;确保信用产品的信用;尽快建立覆盖各类市场主体。 作者:西 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