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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川企担保机构可免营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罗曙驰)记者昨天从四川省中小企业局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将可享受免征三年营业税的优惠。据悉,符合免税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对中小企业累计贷款担保金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的资本总额的10%,并且其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并且其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5%。

  据统计,2005年我省有146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35亿元,累计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102.6亿元,当年实现45.6亿元,比上年30亿元增加1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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