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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结刘翔与《精品》肖像权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5:4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刘翔申请执行《精品购物指南》(以下简称“《精品》”)报社肖像权纠纷一案。

  2006年2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刘翔申请执行《精品》报社肖像权纠纷一案,刘翔要求《精品》报社按判决书内容履行,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登报道歉。

  因此案在审理期间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且《精品》报社仍对终审判决内容有不同意见,故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组织执行力量,在向《精品》报社耐心解释判决内容及法律指导思想的同时,将执行款项扣划至法院,并将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在短期内顺利执结了此案。

  此案的顺利执结,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结案后,刘翔及《精品》报社的代理人均对海淀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王京)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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