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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我国将实行四大节能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1:12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表示,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过程中,我国将采取四大能源政策。

  徐锭明在提交给11日举行的国际柴油发展论坛的报告中说,这四大能源政策为: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发展能源消耗少的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格
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

  二是通过完善价格和财税体制促进节能。我国将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产品。

  三是通过提高科技水平促进节能。我国将实施

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加速
能源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等。

  四是通过加强管理促进节能。我国将加快制定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尽快建立

建筑节能标准。


 记者 刘羊旸 何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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