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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情播报:粤港律师事务所首次“联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0:5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联营”4月5日在广州成立,这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实施后,广东律师事务所首次与香港律师事务所的“联姻”。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绍含介绍说,法律服务开放是“安排”中服务业开放的主要内容,其中联营又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的主要形式之一。然而“安排”实施初期
有关开放内地法律服务业的文件规定,允许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其驻内地代表处机构所在地的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其中“所在地”的范围有多大,成为两家能否实现联营的关键因素。

  中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东伟说:“实施联营后,两地律师事务所之间已有的合作将以合法化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能促使粤港两地律师事务所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为两地客户提供更系统和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据悉,截至今年3月,在内地开设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已经由“安排”实施前的34家增加到66家。(程茗荟刘洪群)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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