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英寸电视尺寸均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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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2:06 海峡都市报 | |||||||||
N见习记者 王勋 本报讯 昨日,本报A17版刊登了《榕部分彩电尺寸“缩水”》一文后,引发了广大读者的热议。福清的赵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自己测量了刚买的某品牌29英寸(74厘米)显像管彩电后,发现屏幕对角线长度也仅有70.2厘米,目前,他已经向福清工商局反映了此事。
某品牌电视厂家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9英寸彩电的尺寸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市场上所有品牌的29英寸显像管彩电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为了证实这一说法,记者昨日又对市场上的多款该型号显像管彩电进行了测量,果然都达不到标准。 “从理论上说,29英寸彩电根本就不存在,这只是厂家依据消费习惯制定的一个普遍型号。”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各厂家都是以包括边框在内的屏幕对角线长度来定义显像管彩电的尺寸,也就是说,如果仅测量可视屏幕的对角线,是绝对达不到29英寸的。直到等离子、液晶技术出现后,才以有效画面的对角线长度来定义平板电视的尺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