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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保险产品被亮“红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11:4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中国保监会昨天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条款、费率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在售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整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保监会有关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显失公平,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条款设计或者厘定费率不当,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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