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态这个概念在中国提出大概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它的解释也是多种多样。为什么要提这样一个概念?因为中国金融风险现在非常大,非常受人们关注。周小川行长已经讲得很清楚,中国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两类,一类是金融体系自身,一类是金融体系的环境。国有企业贷款不还,表示在银行帐上,怪谁?我们现在要弄清楚,我们需要一个框架把桥、大路、小路分清楚。我们觉得中国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分两类,一类是金融主体,一类是金融生态环境。我们要研究这两类因素怎么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甚至有时互相促退。
在我们研究中,哪些是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要素,按照重要性排序,第一位是法制,法制环境好坏的评价,并不是出不出事,重要的是出了事能不能得到公正的解决。第二是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高,金融生态环境就好一些。第三是金融部门的独立性。金融部门独立性比较强,表明金融可以在这个地方做自己要做的事。第四是企业的诚信,还款的比例等等。企业运行的法律环境,同时也就是金融部门运行的环境,所以企业的状况决定了金融生态的状况。第五是地方金融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愿意不愿意设分支机构,设了一个是不是愿意再设第二个。第六是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审批的程序,办事的效率。第七是社会诚信。社会诚信应当占很重要的比重。第八是社会中介服务。可以通过完善社会中介服务完善金融生态。第九是社会保障程度。研究显示,社会保障比较好的地方,犯不上赖帐,金融生态也比较好。
分析了以上九类因素之后,改善的策略其实可以从这九个方面探讨。我们考虑这些问题需要综合,我们强调金融生态问题是制度问题,而不是谁坏谁好,不是个人道德问题。所以我们归纳出三类因素。第一,是政府的职能转换。在中国这样一个行政权利占主导地位的国度,所有的事情都与政府有关。政府必须从直接参与解脱,干预经济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否则金融生态好不了。第二,完善法制环境。我们强调了立法、监管、执法公正性问题。特别要讲立法的思想问题,中国到现在并没有摆脱杨白劳思维,所以立法保护债权人,其实谁都说应当保护,执行过程中谁都不保护。因为金融机构在这边是债务人,那边是债权人,债务人对存款者一分钱不敢赖,面对企业有无穷多的办法赖你,保护债权人非常重要。第三,建设社会诚信体系,这些方面解决了,我们的金融环境才能走上正常轨道。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扬(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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