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 明确中央地方比例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9: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1日电 中国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以下是通知全文: 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 财综函[20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形成彩票公益金与彩票市场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起,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 二、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三、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