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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征集旅游形象标志最高奖2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2:3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帅斌彬

  本报讯 省旅游局消息,即日起,该局向全国公开征集福建旅游形象口号与标志,优胜者最高可拿到2万元大奖。入围、入选作品将于7月份公布。

  据介绍,应征作品要求:旅游宣传口号为中文,一般在10字以内,能准确、突出地
反映福建旅游形象定位;旅游形象标志能充分体现福建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

  征集时间:即日起到5月10日止(以邮戳为准);投稿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省人才大厦9层,福建省旅游局市场处收;邮编:350001。作品要注明“旅游形象标志”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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