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首次为“以药养医”正名 称对补充医院亏损有积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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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0:5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 邓琳)“药品销售有一定的加成,它对于补充医院的医疗成本亏损有积极的作用。”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天在卫生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这是卫生部首次公开为以药养医问题正名。 毛群安表示,针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目前以药养医或者医院通过药品购销有一定
以药养医一直以来都被视为药价高症结所在,社会各个收入阶层都对过高的医疗费用不断发出质疑。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在医院收入中,药费收入比重占医院毛收入的一半以上,多数医院都是以药养医。 与此同时,目前药品加成的政策导致一些地方药品的使用不规范。 在医药市场放开后,高达上千家生产同类药品的厂家激烈竞争,靠给医院高额回扣赢得市场。为此,药厂、经销商、医院就有了结成利益共同体的条件,一起“对付”患者,诱导病人消费,从中谋取最大利润。这样无疑就增加了患者的负担。 近年来,虽然价格主管部门先后17次出台措施,降低1100多种药品零售价,总金额达350多亿元,但群众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2000年2月,国务院提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依靠集中的、团体的和更大规模的采购数量以获得最优价格和服务,但没有对采购数量等进行具体规定,医院和药企二次谈判、临床促销依旧“猖狂”。 对此,毛群安认为上述制度的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没有严格地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办法来实施;二是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监督不力,造成一些医疗机构没有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要求去做,也没有及时得到纠正,就使这项制度执行起来出现偏差。 “下一步要继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办法,并且要加强监督管理。”毛群安进一步表示,“对于不能够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或者在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规的行为,我们都要及时查处,这样保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能够健康发展。” 针对药品加成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毛群安给出了一个解决思路:“我们在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方案中,要研究解决药品加成的政策问题。在政策性措施出台之前,我们要规范医疗机构在药品的购销和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严格防止过度用药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