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敲警钟:企业不要盲目“出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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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11:3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中国企业在德投资收益不尽如人意 本报记者 萧曼平实习生 牛辕 4月7日,商务部欧洲司官员在“广州企业走出去沙龙系列五———走进德国”论坛上指出。该论坛是在国家商务部欧洲司的支持下,由广州市外经贸局联合德国联邦经济技术
收购德企需考虑综合成本 “因为处在起步阶段,规模较小,平均投资金额还不到50万美元,且80%的企业员工数只有五个人以下,行业分布零散,投资领域集中在附加值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商务部的官员在谈到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所遇问题时指出,这些在德国设立的企业在本土化的管理和经营方面相对滞后,只有一些大企业对本土化战略认识比较深刻,在雇佣当地员工、开发适应当地的产品方面做得比较好,但中小企业认识不够,一方面也因为他们受到资金的限制,难以雇佣当地人员,也无法根据当地消费特点开发相应产品,只是将在国内有销路的产品拿去,未必能达到最初预期目的。 “在行业的选择上,我国在德国投资企业的选择往往是在德国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没有充分发挥德国在高技术行业的优势,而在德国汽车制造、化工、电子、机械制造、交通运输、零售、旅游方面发展潜力较大,其劳动力成本不仅不是优势反而是劣势,选择合适的切入点对项目的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企业愿意收购一些德国有一定传统但是濒临破产或已经破产的企业,优点是价格较低,有些品牌有一定知名度,但这种收购存在很大风险。”据商务部的分析,一是资信状况比较差,难以获得后续融资,二是企业濒临破产,面临遣散员工的问题,在德国公司遣散员工成本相当高,这样考虑收购的综合成本,事实上是很高的。 商务部健全“走出去”的支持体系 商务部欧洲司副司长马社在论坛上介绍,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2005年中欧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亿美元,而德国又是中国在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德2005年进出口总额为632.5亿美元,这接近于中国与英国、荷兰、法国三国进出口总额之和。德国是中国引进技术最大的来源地,中国是对德国投资的第四大投资商。 在经济全球化和各国联系日趋紧密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走出去”战略。但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大企业少,经营水平低,对外投资刚刚起步,还存在不足之处。马社指出,如国家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促进体系不健全,企业不了解国外投资环境,缺乏语言、文化、管理方面的人才。这些问题正在解决中,商务部不仅与各国政府的对应机构进行定期磋商,还与驻华使领馆、商会有紧密的联系,协助和促进项目的进行,指导驻外使馆经商处的工作。 “商务部欧洲司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非常愿意为企业提供积极务实的服务,其海外机构可以为企业在当地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咨询。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还可充分利用中介机构。”马社称。 正确理解“走出去”国家战略 商务部预测,我国对外投资过去几年发展迅速,尽管面临上述挑战和问题,从中长期看,这种势头会进一步加强,我国到2015年海外投资的3%都会流向德国,在德国设立生产型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将越来越多。 商务部提醒投资者,企业从产业结构升级,占领国外市场方面出发,有必要考虑走出去的问题,企业要正确理解国家提出的“走出去”战略,同时结合自身特点,调整定位,不要盲目“走出去”,要通过“走出去”确实实现利用全球有利环境和资源,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另外,要合理取舍产业链条,从资源重组角度出发,考虑降低综合成本而不仅是收购成本,特别要寻求海外市场、资源和技术,在进入方式上要从自身情况出发,避免在国外设立不熟悉和与现有业务无关的全新领域,要积极推进本土化战略,运用当地人员、营销渠道网络,开发适应当地的产品,融入到当地社会经济文化中去,才能在东道国有一席之地。走出去的企业还应完善跨国经营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日常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和风险规避,都要用全新的制度来加以推动。 (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