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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首次评选“标志性品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6:26 海峡都市报

  N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我国将首次从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中,评出10个“标志性品牌”。

  根据《中国标志性品牌评定标准和实施细则》规定:“中国标志性品牌是指能够代
表中国、并在全球同行中较有影响力的品牌。”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才有资格参加中国标志性品牌的评选。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676件中国驰名商标(其中内地633件、港台43件)、925个中国名牌产品。“中国标志性品牌”将从中选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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