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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通信管理局“打招呼” 省外SP在鄂经营要备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4: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黄宏)省外SP(通信服务商)在湖北省开展业务,必须守规矩。省通信管理局昨日发出通告,跨地区经营的SP未进行许可证备案的,需在未来3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据了解,部分手机和小灵通用户话费单上不时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费用,其中有不少是跨地区经营的SP所为。以前,由于未能纳入有效管理,省外SP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损害了用户利益。

  据通告要求,在湖北省开展业务的跨地区SP,在业务开通前要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经营许可证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不得在湖北省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各电信运营商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目前,在湖北省已开展业务经营但尚未办理备案、或备案信息已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变更的跨地区SP,均应在3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否则,将向对方所在省份的通信管理部门通报,停止在本地的业务接入等。

  此前,省通信管理局已在全省开展电信企业资费规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运营商及SP的乱收费、多收费行为,并对整改不力的12家SP处以1万元—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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