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机场建设费延征至年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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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10:0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良)国家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本应在2005年底执行到期的民航机场建设费等17项政府性基金延征至2006年底。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向记者表示,机场建设费不会取消。 据了解,机场建设费是一笔上缴中央财政,主要用于国内各级机场的改扩建工程的
根据《通知》的有关内容,18项2005年底到期的政府基金中,陕西省帮困基金从今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鉴于其余17项基金情况比较复杂,一些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故将原有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 昨天有媒体援引民航总局内部人士的话称,对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有可能采取的方式包括改变现行的征收手段,进一步公开相关使用明细;或从根本上取消国内航班的机场建设费,而只征收国际航班的机场建设费”。 财政部方面则表示,将继续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对包括机场建设费等17项政府性基金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