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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房室内空气质量验收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7:26 扬子晚报

  本报《精装房引出验收烦恼》一文见报后,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不少有着相似遭遇的读者致电本报,在叙述各自遭遇的同时也咨询解决之道。其中,反映最为强烈的是关于精装房室内空气质量如何验收的问题。

  投诉:空气抽检“以偏概全”

  董先生夫妇购买了本市一处精装修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在接待处公示了整个楼盘的室内空气质量抽检合格报告。报告显示,根据抽检标准,他们所购买的房子室内空气质量达到交付要求。可是董先生夫妇却对此结果抱有疑虑,一方面他们在自己房子里还是能闻出明显的装修气味,另一方面自己家并不是被抽检单位,很难从这份抽检的报告就确信自己家没有装修污染。为此,董先生特意请了一家从事室内环境检测的公司上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在测试的五项污染源中,有四项超标,其中两项更是严重超标。拿着这样两份截然相反的检测报告,董先生无所适从,不知道该信哪份。

  权威:开发商抽检合乎标准程序

  记者就此疑问采访了江苏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检测中心的徐主任。徐主任告诉记者,精装房的室内空气检测比较复杂,由于室内环境污染与材料挥发性有很大关系,因此受施工、季节等多重因素影响。现在国家对这块执行的标准是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其中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凡进行了

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因此从程序上,开发商进行抽检公示是合乎规定的。业主如果对此有疑义,可以向具备室内环境检测资质的相关机构申请个别验收,并出具相关数据给开发商,开发商有义务对此作整改。

  尴尬:“一户一验”尚不涉室内环境

  南京市计划从今年6月1日起对新竣工或改建的商品房实施“一户一验”的验收规定,但从新规的具体细节来分析,“一户一验”并不包括对精装房室内空气质量的检验。南京市建工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即将实行的“一户一验”是在竣工交付前的一道检验,其前提还是以设计图为依据,对商品房墙面、给排水、栏杆等结构性设施实施到户检测,确保其质量满足交付要求。但精

装修并不单纯是土建的环节,还包括装修的环节,室内空气质量问题也主要由装修环节引发,这方面还需要与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协调才能出台更为细致的管理办法。

  提醒:将空检质量作为验收项目

  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居苏生表示,对抽检报告的质疑可以看成是消费者的一种合理

维权。当然,从现实操作来看,5%的抽样检测办法也有其科学性。消费者如果对此做法抱有怀疑,可以自行找国家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如果结果合格,那费用需由消费者自理,如果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则可以就此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其间包括检测和整改的费用均由开发商承担。居秘书长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精装房购买合同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将室内空气质量作为验收条款之一,最好加列验收不合格时对开发商的惩罚性措施。本报记者朱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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