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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炭素股改增加10送3认沽权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4:5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汪江涛)吉林炭素日前修改股改方案,在前期方案的各项内容之外增加每10股附送3份的认沽权利,并给予溢价20%的行权价格。也就是说,在股改实施后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参与股改的股东有权将手中对应数量的持股以4元/股的价格出售给上市公司。据公司方案中所述,新增3份认沽权利所折合的对价水平将是流通股东每10股获增0.8股。由于历史原因,吉林炭素前控股股东吉炭集团负担沉重,长期以来依靠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维持正常运营。截至2005年12月31日,吉炭集团实际净资产约为-54,361万元左右,严重资
不抵债,吉林炭素应收吉炭集团的5.58亿元面临回收风险。在中钢集团付出巨额收购成本和重组吉炭集团成本的基础上,债权银行同意对吉林炭素进行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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