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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暴利税走向何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8:53 中国经济时报

  该项税收去向哪里、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特别收益金是否会扩大到其他行业?对这些问题,专家给出了各自不同的解答

  本报记者 张娜

  4月4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
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这是国家首次对石油企业征收石油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被媒体习惯地称为“石油暴利税”,记者对此《办法》仔细阅读后发现,作为国资收益的石油特别收益金的未来走向,尚存一些不确定因素。首先,《办法》并未交代具体开征细节,对该项税收的去向也没有提及。其次,国家如何对征收上来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进行专项管理,也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此外,令人关注的问题还包括:这些原本该由石油巨头承担的“税收”会不会最终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石油特别收益金是否会扩大到其他行业?对这些疑问,接受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们表达了各自不同的观点。

  该收益金的去向可能会到哪些行业或领域?专家们一致表示,该石油特别收益金会用于对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偿。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研究员童莉霞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征收的特别收益金除了将用于农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补贴,还应该用于对消费者,如城镇居民的补贴”。

  “我个人认为,应该把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用来给城市居民涨工资。城市是扩大内需最重要的一部分,整个消费群体的收入水平提高了,经济才能更好、更快地往前发展,如果仅仅补贴弱势群体,国家的整体消费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童莉霞说。

  “国家通过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是对上游企业征收超额收入,来弥补下游企业的落差”,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经济师王硕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他认为:“在油价居高的情况下,将石油的溢价部分收归国家财政,不但可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失衡的状态,还可以平衡和理顺各方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管清友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收益金可能的去向,关键在于它的支出形式,有两种可能:一是以公共财政开支的形式;二是以国资收益专项管理的形式。”

  他认为,因公共财政支出与国资收益支出的管理不同,具体采取哪种方式,恐怕取决于主管部门的博弈。记者也多方联系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士,由于问题比较敏感,被访者均不愿意对此发表看法。

  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是:对石油巨头们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这笔钱会不会最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此,王硕认为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为国家在这一块是有所控制的,而且石油企业所获得的利润亦属于国家资产。

  童莉霞则认为,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并且从行业角度看,会影响消费。

  国家对石油企业首次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其未来走向会怎样?管清友说:“因为有了这个先例,未来的趋势可能还会针对不同行业有类似的方案出台。”童莉霞说:“至于国家对其他的资源性行业或暴利行业会不会也采取此措施,很难讲。”

  而王硕则认为,对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不会扩大到其他行业。他分析说:“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这只是国家的一个配套措施。因为市场化的方向肯定是不会变的,如果哪个行业暴利就征收它的特别收益金,这是行政干预,不符合市场化的要求。另外,征与不征对这些行业的影响也不是很大。”

  数据显示,2005年中石油全年净利润达到133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28.4%,刷新上市以来的盈利纪录。中石化去年净利润达到395.58亿元,增长22.6%。中海油去年净利润达到253.23亿元,增幅高达57%。据估计,目前开征的“暴利税”,将对石油开采三大巨头产生约300亿元的影响。

  “这个数字接近三大巨头利润的20%,显然将对这些公司的股价、再投资能力形成一定的打击。”安邦集团研究总部分析师张巍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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