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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享受中国政府“先行先试”政策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8: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东京四月五日电(记者 韩胜宝 王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官员今天在此间举行的科学技术说明会上透露,该园区享受中国政府“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扶植具有自主产权的日本企业和在日留学人员前来园区科技创业。

  据介绍,迄今为止,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已召开七次联合协调理事会,负责协调该园区开发建设和借鉴新加坡经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国国务院先后四次专题发文,分别
在项目审批、财政税收、外事管理、海关监管、保税物流以及合作区域扩大等方面授予该园区许多特殊政策与功能支持。

  中国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均可在该园区先行,一时看不准的也可在园区试行,从而确保该园区比其他地区享有更强的政府支持优势。如享有“上不封顶”的项目自行审批特权,相当于省一级的外事管理权限,同时享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建立了中国首家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国第一条空陆联程货运航线,以及正在筹建之中的具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自由贸易区三区合一性质的内陆(无水)保税港。

  这位官员还透露,苏州工业园区还在中外合作办学、服务业对外开放、外资金融试点等方面得到中国政府“先行先试”的政策扶持。为吸引和扶持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日本企业和在日
留学
人员创业投资,专门制定了“五大板块”的产业政策,体现了“非禁即入”、“减税减负”、“重奖重扶”等特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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