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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台《二手车交易规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8:12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商务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日前制定并出台了《二手车交易规范》。

  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5日介绍,《规范》明确,如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规范》规定,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并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开具发票。


 记者: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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