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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合同年内增加质量条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7: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南京购房合同年内增加质量条款

  每套新建住宅将贴上质量标签 新建商品房6月1日起改为“一房一验”

  据悉,南京将在年内修订购房合同范本,加入住宅质量条款,让老百姓的大宗消费能有质量保障,为扩大内需创造更理想的消费环境。

  随着消费档次的提高,住宅质量问题受到普遍关注。不仅在南京,在全国都是百姓关注的热点。现在南京每年交付的房屋在9万户左右。今年,南京将着手修改现在使用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对质量问题的具体界定,并明确责任主体。

  记者从南京市建工局了解到,今年将通过住宅质量抽查面上的变化,确保全年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下降10%。南京市建工局近日公布了近几年的投诉情况,2003年共接到质量投诉149起,其中,渗漏、裂缝等通病125起,占总投诉的84%;2004年投诉128起,渗漏等通病投诉96起,占75%;2005年共接到投诉168起,通病投诉77起,占46%。质量通病方面的投诉年降20%左右。

  南京还将在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出重拳。今后每一套新建住宅内,都要贴上统一制作的标签,标签上写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为杜绝工作人员马虎行事,质量监督人员在验收完成后,将在房屋的显著位置贴上另一张标签,详细记录质量验收的情况。如果检验人员所验收过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将受到批评处理。

  南京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市民承诺,市民今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通过025-84595754(质量监督站)和025-84498310(建工局)投诉。在受理投诉后,质量监督站将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此外,在御道街30~33号南京质量监督站大厅内,工作日都有科级以上干部值班,接待市民投诉。

  据了解,3月30日,南京市已正式推出《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南京新建商品房从过去抽检,变为“一房一验”。

  南京市建工局总工程师赵正嘉说,从近年投诉看,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墙体渗漏、空鼓等房屋质量通病,虽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对使用和居住有影响。在实施分户验收前,房屋验收以抽查为主,以栋为单位,抽查率仅为10%。现在“一房一验”,达到100%检验。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验收做到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

  按照新办法,住房质量须过“八道关”,即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中规定要求分户验收的内容。只有符合这8项标准,房屋才能拿到竣工备案表。质量监督部门特意制作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层高、开间净尺寸抽测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3份表格,在验收时交给业主,验收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

  分户验收时,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乃至物业公司等,均须到场参加。每一套新建住宅都要贴上统一制作的标签,标签上写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名称,验收完成后,质量监督人员在房屋显著位置贴上另一张标签,详细记录验收情况,并终生对质量负责。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符合要求后再重新组织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还设立验收抽查人员,再对已经分户验收过的房屋进行检查和复核,一般是对一幢住宅的2~3户进行抽查。

作者:蔡美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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