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南粤大地已是一派春耕繁忙的景象,春耕备播由南向北逐渐展开,复混肥成为广大农民的抢手货。然而,广东省质量技监局今年一季度同时对省内生产、流通领域企业生产销售的化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一些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氮、磷、钾总养分含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抽样合格率63.2%,质量问题堪忧。
目前,广东省的农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复混肥产品。全省共有化肥生产企业15
1家,主要生产复混肥,约占全国复混肥生产企业总数的14%,而中、小型生产企业占多数。由于生产企业技术档次、管理水平不高和经营理念相对落后等原因,生产工艺和技术比较落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主要问题:一是偷工减料,致使有效养分含量不合格。个别销售商甚至与生产企业勾结,恶意偷工减料,生产劣质肥料坑农害农;二是包装标识混乱,误导消费者;三是利用多种手段,逃避执法检查。
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监管力度,真实反映化肥产品质量的情况,广东省质监局改变以往常规抽查方式,同时对在省内生产、流通领域生产和销售的化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复混肥料87批次,合格55批次,抽样合格率63.2%。其中,抽查流通领域省内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40批次,合格22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55%。抽查生产领域47批次,合格33批次,抽样合格率70.2%。在3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大多数的钾、氮、磷和总养分含量均低于标准要求,有的存在以次充好行为。
主要问题在于:有16批次产品的钾含量低于标准要求。钾这一营养元素能促进农作物多种代谢反应,参与各种代谢活动,所以缺钾将会影响植物的生长发育,从而影响到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广州大地宝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蔬菜追肥,标示钾含量为15%,而实测值只有0.42%,使用这种劣质产品势必会极大影响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生产这样低劣产品,是生产者惟利是图,使用低劣原材料、粗制滥造而成。
有6批次产品的磷含量低于标准要求。磷是组成核酸和各种磷酸酯的必需元素,在植物体内起生理调节作用,作物缺少磷往往呈现各种症状,如叶形变小、颜色变暗绿、叶片变厚等。本次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磷的标示值与实测值相差较大。如广州市富田宝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宝肥,标示值为7%,而实测值仅为0.02%,这实际上是二元肥,而生产者以此冒充三元肥,欺骗广大农民。
有12批次产品的氮含量不合格。氮是蛋白质、核酸、酶的组成成分之一,参与植物的新陈代谢,氮元素含量多少直接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产量和品质风味。氮元素是复混肥中含量最高的养分,这次抽查的该项不合格产品中,大多数都低于标准要求50%以上。导致氮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对原材料的验收把关不严,使用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氮源;生产工艺落后,在生产过程中损失了部分氮元素;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贮存、运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使部分氮损失。
有24批次产品的总养分不合格。如有一公司生产的50kg/袋复混肥料,该项明示≥45%,实测值仅为9.3%,这种复混肥肥力还不如泥土,是严重的坑农害农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对农资专项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广东仍把以化肥为主体的农资专项打假作为保护农民根本利益的重点工作来抓。
首先是把“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活动贯穿于整个农资专项打假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按法律法规处罚上限从重处罚,加大化肥整治力度,以确保复混肥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其次是由省内10家名优企业向业内发出倡议活动,以诚信经营、严格自律为主题,按照国家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产品配方和生产管理,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出厂;严格产品包装标识,保证标注内容准确;反对弄虚作假,自觉抵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重拳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化肥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化肥的造假窝点。
建立化肥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等质量标志的化肥生产企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化肥生产企业,化肥主要有效成分或总养分含量严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化肥生产企业,一律建立“黑名单”,并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与此同时,质监部门将积极加强与公安、农业、工商、供销及有关协会的配合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协调机制。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或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沈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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