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黄海昀强燕
国内医药企业之间最大专利案在经过长达3年零4个月的马拉松审理后,终于落幕。昨天,记者得到证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作出裁定,正式宣告广州威尔曼的ZL97108942.6“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哌舒)专利无效。
白云山等多家国内抗生素企业与广州威尔曼的抗生素专利案纷争也拨云见日变得没有任何悬念。威尔曼状告白云山专利侵权的前提已不存在。
不过,刚刚才与威尔曼签署协议不到半个月,以8000万元巨资购得哌舒专利的上海新先锋显得相当尴尬。
白云山:损失数千万
据悉,3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发出决定书,宣告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ZL97108942.6“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专利由于不具备专利法22条关于创造性的规定而全部无效。
白云山制药总经理陈矛对记者说,根据专利法47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也就是说,专利被宣告无效,任何人都有权自由使用。
陈矛表示,专利被宣告无效,尚未执行和正在执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转让合同应立即停止执行,威尔曼状告白云山专利侵权的前提已不存在。
陈矛说,“广州威尔曼向全国各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机构和组织频频发出针对我公司的律师函、控告书、警告信等,严重干扰白云山的正常经营活动,致使公司产品在多个地区招标采购中落标或废标,造成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威尔曼:未收到相关文件
而对于国家知识权产局宣告专利无效,昨天,广州威尔曼董事长孙明杰对记者表示,至今没有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的文件,并怀疑这份文件的真实性。他说,复审委的宣告无效文件落款是2003年8月27日,为何到2006年3月10日才发出?
对此,白云山方面回应,正是由于威尔曼制造专利权属纠纷提出中止审理请求才被拖延两年半之久。
孙明杰强调,既使真的宣告无效,威尔曼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上诉。与此同时,威尔曼给本报传来一份江苏苏州威尔曼律师事务所律师声明称,ZL97108942.6专利现在仍然有效,依然受到专利法保护。相关人民法院关于禁止“哌舒”生产、销售的禁令现在也依然有效。即“哌舒”药品现在仍然被人民法院严令禁止生产、销售———这一事实没有改变。此外,即使专利复审委作出宣告,该宣告也还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专利复审委的宣告不生效且不具有法律执行力。即与辉瑞公司“西地那非”专利属相同情况。
上海新先锋:以国家文件为准
令人关注的是,就在3月19日,威尔曼才刚刚在北京、广州两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与上海新先锋达成协议,威尔曼将“哌舒”专利以8000万元授权于新先锋,并与威尔曼建立产销同盟。根据合同,8000万元的专利费将分10年,每年800万元分期交给威尔曼。
而今,对于该专利的无效宣告,昨天,记者致电上海新先锋药业的副总裁李建文,他表示,没想到专利无效结果会这么快就出来,还没有与威尔曼方面沟通。不过他表示,将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文件为准。他强调,目前与威尔曼仅仅只是签了协议,还没开始实质性的操作。
但是,昨天在记者临发稿前,威尔曼董事长孙明杰对记者强调,刚刚与上海新先锋方面通过电话,双方的合作还会继续。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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