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石油“暴利税” 三石油巨头将付300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5:3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国对资源性产品特别是石油征收的所谓“暴利税”日前正式亮相。 记者从中国石化方面获悉,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自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时,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40美元/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特别收益金共分5级,征收比率最低为20%。当原油价格超过60美元/桶时,按最高比率40%征收。有业内人士测算,一直享受着上游垄断成果的三大国内石油巨头将为此支付近300亿元。这些钱将成为油价上调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资金来源。 去年,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共生产原油12.32亿桶。得益于国际油价的持续走高,去年中石油全年净利润达到133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28.4%,刷新上市以来的盈利纪录;中石化刚刚公布的业绩,去年净利润达到395.58亿元,增长22.6%;中海油去年净利润达到253.23亿元,增幅高达57%。 专家指出,目前国际市场每桶60美元以上的石油价格使石油开采成本远远低于收益,由于石油价格飙升,使石油企业“大发横财”。继中石油成为“亚洲最赚钱的企业”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也以销售额3399.4亿美元取代了零售商巨头沃尔玛公司,被美国《财富》杂志列为美国500家大公司排行榜榜首。 据业内人士分析,征收特别收益金是一个信号,标志着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燃油税等与成品油价格体系相关的政策将陆续择机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