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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亿信贷支持境外人士成都购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4:2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刘华)对于外来人士来说,成都之好不仅体现在生活环境,还体现在金融环境上。昨日,记者从建行四川省分行获悉,该行两年来已经为在成都购房的欧美、日本、以色列等境外、外籍人士发放贷款200多笔,金额已经超过亿元。

  建行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是一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良好的居住氛围深深地吸引着每一个到成都的人士,很多境外、外籍人士纷纷选择在成都购房置业。作为最早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建行省分行自该项业务开办之日起就开始为境外、外籍人士购房提供按揭贷款的信贷支持。据统计,仅近两年来,该行就先后为购买粼江峰阁、卓锦城、上海花园等楼盘房产的境外、外籍人士发放贷款200多笔,贷款金额逾亿元,借款人分别来自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加拿大、以色列、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

  据记者了解,建行在对境外、外籍借款人的资信审查和要求、借款人所需提供的资料、贷款办理手续等方面与内地居民基本相同。但由于相关法规规定境外、外籍人士提供的身份、婚姻证明需经过一定的程序方才具备效力,因此,专家提醒需申请按揭贷款的境外、外籍人士要注意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各项资料。

  外籍人士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护照、中国大陆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如为英文版本的,应附外事办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申请人或共有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按揭贷款的:

  (1)已婚人士: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的,不能到场的一方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其配偶办理(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亲自前来),该《授权委托书》应经该国公证机关公证,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公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公证(如为英文版本的,应附外事办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相关印章)。

  (2)未婚人士:外籍人士如系未婚的,只能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书》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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