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排污权交易与环保何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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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1:39 中华工商时报 | |||||||||
“我们正在考虑推出排污权及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这两个新项目的收益,80%以上会交予地方政府,以激励地方保护环境的积极性。”这是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3月28日在港丽酒店的大礼堂,向瑞信集团数百名来自全球的投资者发表的演讲。 排污权交易真能激励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吗?如果真推出了排污权以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地方政府肯定会积极推行这项制度的,但地方政府是否会把收来的钱用于环保,笔者对
记得有专家们曾呐喊:如果再不及时保护长江,10年内长江就可能变成第二条黄河!长江已经不干净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曾说,长江流域的污水处理率仅1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2003年排入长江的生活和工业废水达到164亿吨,长江1分钟就要吸纳3吨污水。其实,饱受污染的又岂止是长江流域,试看国内能找出一条不受污染的河流吗?国家环保总局近期拉网式排查表明:我国有2万多家石化企业,其中布设在七大流域的重点排污企业就有5379家,年排废水26亿吨。每家排污企业都是一颗“地雷”,一不小心就会被引爆。松花江水污染、广东北江镉污染已经证实了这一判断。 全国人大代表王锡武到被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黄河沿岸一家重点污染企业调研时发现,这家企业一年违法排污总成本为120万元,违法100年成本也不过1.2亿元。“但是这家企业的环保要达标至少需要投入1亿多元。”“违法成本与守法成本真是天壤之别,违法排污100年的成本才抵得上一套环保设施的投入。违法成本如此之低,污染企业能有心思治污吗? 污染问题不是不平衡的问题,而是污染已经相当严重了,不仅污染了我们的山川,而且已经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所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才掷地有声地说:“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碧水青山。” 目前,加大治污力度,严格惩处非法排污是各地环保部门的首要任务,并且在国人环保意识和企业环保责任双欠缺的情况下,还应该加大环保宣传攻势。现在,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都越来越重视环保,树立科学发展观,发展绿色GDP,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而要推出排污权以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无疑是与发展绿色GDP相矛盾的。也许朱志刚是想以适度污染来缓解严重污染的困境,但是可能吗?在治污政策没有“开口子”的情况下,污染已经很严重了,谁还敢指望适度治污能取得效果呢? 推出排污权以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只对地方财政有益,和环境保护关系不会太大,所以还是不要出台的好。笔者认为,要想保护环境就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在污染源头上下功夫,凡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COD)不达标的企业,就不准开工生产。保护好环境,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是党和政府的大事,即使污染企业能创造很多GDP也不能让它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5G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