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税务机关到兰州一家国有企业查帐,对该公司的帐务进行全面的审查。在审查中发现,很多抵扣的进项税没有按照税法的规定办理。比如在原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发票,造成企业进项税不能抵扣,因而要补交增值税360万元,罚款180万元。
面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公司老总严厉地对财务人员说:“你们的工作是怎样干的?公司赚钱容易吗?都叫你们给交税了。由于你们工作的失误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公司决
定扣发你们的奖金,马上去想办法怎样去摆平税务局……”该公司财务总监无奈叹道:“税务机关怎么能听我们的摆布?”后来,财务只有查找有关的税收法规,通过大量的努力,与税务机关正面交涉,将应补交的360万增值税,减少到80万。
但后来公司老总不但没有表彰财务人员,反而说这是他们应该做的工作。老总很少想到造成补税的原因是采购人员,也不会去追究出现问题的真正原因,牵扯到税的问题就是财务的问题。到年终工作总结时,该公司老总还严厉地批评财务工作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从这一点上看,这些企业老总的意识就不对,在税收问题上总是将眼睛放在财务身上,出了问题就是财务的问题。这种观念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也说明企业的税收意识淡薄,不知道在业务发生时考虑税收问题,这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因此,企业想减轻税收负担,光靠财务是不够的,应让企业的其他部门都来共同配合,共同学习税收政策,具备税收法律意识,才能为企业降低纳税成本,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未完,待续)
撰稿人宋洪祥(本稿由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培训中心提供)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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