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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启动“阳光审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8:53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刘树铎4月3日北京报道从今天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该局依法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制证与送达工作今后将由该中心统一办理。

  据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成立以前,受理工作分散在不同地点,由相关的业务司室处理,受理与行政审批或技术审评职能“捆绑”在一起,受理、审批、制证、
送达等由各业务司室自行办理。采用这种模式受理业务时,审批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较大,行政相对人常常为了一个申请多次往返于相关司室。

  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主任朱国富介绍,该中心的运行机制有三个特点:一是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职能三者相分离。受理工作人员统一由中心管理,中心负责对行政相对人申请的形式审查。受理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移交技术审评或行政审批部门处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评、审批工作。制证、送达等工作由中心统一进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如果超过法定时限,受理服务中心要及时予以提醒、督促,并要求其说明原因。与以前的受理模式相比,这种受理模式更加科学、规范,三个部门权责明晰,可以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二是公开、透明。中心大厅内设有电子触摸屏和供浏览、查询的计算机,方便行政相对人上网查询自己的申请被受理后的处理情况。同时,大厅还有办事流程图等各项工作规程,并提供面对面咨询等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三是便民、高效。受理服务中心的运行,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还将进一步完善受理机制,除推进受理队伍的职业化外,将开展受理情况的深度分析,为相关部门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受理、审评、审批的过程与结果全部公开,通过行政相对人与媒体的评判,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的

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大网上受理力度,使行政相对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申请,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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