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彩电用7年强制报废 是利是弊引来争议一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7:41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在国家信产部日前举办的一个彩电厂家内部研讨会上,信产部披露了将在明年3月1日施行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其中规定,彩电使用7年后强制报废。此信息一传,立即引来各方不同反响。

  彩电厂家均表现出欢迎的态度。创维南京公司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说,在国外,家电使用上三五年就淘汰了,“彩电使用7年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对于刺激彩电消费确有好处。
五星电器相关人士表示,明确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对消费者是有益的。彩电使用年限过长容易对眼睛造成损害,辐射也会随之增加,旧彩电出现短路的可能性增大,严重的还会引起燃烧甚至爆炸。他们就发现不止一起因为彩电线路老化爆炸而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卖场内也设立了家电以旧换新的柜台,方便消费者处理旧彩电。但是,也有不同的业内声音表示,这种关于废旧家电的条例法规,执行起来难度是非常大的。第一,由于彩电的安全系数相对较高,其产品周期没有明确的界限。再加上每个家庭的使用频率不一样,如此硬性规定并不合适;第二,旧家电仍然会流入旧货市场“转战”三、四级市场,这些市场彩电的安全使用如何保障,则又是一个问题。中国市场的庞大、监管力度的薄弱,决定了“强制报废”比较难以监控;第三,按照《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谁生产谁将负责废旧家电的回收。彩电生产企业面对“强制报废”,其实利好的同时也存在着环保成本的压力。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评价说,其实彩电行业已经整体开始从传统电视向平板过渡。目前平板彩电的核心技术仍然掌握在外资品牌手中,不整体抬高国产品牌平板彩电的核心竞争力,彩电使用7年强制报废的规定并不能给整个彩电行业带来出路。(金燃)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