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应更贴近老百姓的感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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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4:02 深圳商报 | |||||||||
国家统计局每个月都会发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用以反映居民生活购买的一篮子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变化情况,进而反映百姓生活所面临的涨价压力。 最近,质疑这个数字的人越来越多。老百姓的反应是官方公布的CPI与自己的切身感受有明显差距。专业机构如高盛等则认为,中国目前公布的CPI没有显示居民消费形态的快速转变。
针对质疑,国家统计局有关官员前两天通过媒体做出解释,认为编制方法科学,数据可靠。老百姓的感受有差距,是因为消费者往往喜欢用较小范围的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来与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比较,这样很可能出现差异。就是说老百姓主观上更倾向强调某种商品涨价的感受,而忽略持平或者降价商品。比如近几个月的蔬菜、水电燃气价格,就会感到价格在上涨;但其实工业消费品、猪肉的价格在下降,统计数据和老百姓的感受难免就有差距。 还有一些原因,比如地区差异,大城市消费的东西和价格肯定与农村差别很大,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则是全国范围的汇总,不同地区人的感受自然不同。又比如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差异也会使人对物价的敏感度不同,等等。 统计局官员的解释确有一定道理。为了使CPI更真实地反映宏观经济的重大变化,今年2月,国家统计局按惯例对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数进行了调整:在新的权数中,上网费、物业管理费、教育软件开支等作为新商品费用首次列入CPI统计中。 严格意义上说,通过抽取样本、确定篮子商品或服务、设置权重的统计方法来反映物价变化,一定会和真实情况有所出入。我国目前CPI的编制方法是否仍有改进空间,无疑值得探讨。更重要的是,让CPI贴近老百姓的真实感受,应该成为统计工作的努力目标之一。 比如公众质疑较多的住房消费未列入CPI统计的问题。统计部门的解释是按国际惯例,住房是投资品而非消费品,故未纳入。实际上,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差别很大,购买住房作为消费品仍是主流。随着改革力度加大,住房在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例非常高,简单以国际惯例为由排除住房未必科学。 另外,增加CPI权数调整的频率,以适应中国经济快速多变的需要,也值得统计部门考量。法国的消费价格指数和英国的零售价格指数,是每年年初根据家庭支出调查资料进行调整修订,能及时反映消费结构的变化。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相应地消费结构也变化较快。尤其是近几年居民消费结构处于升级转换时期,增加权数修正频率显得更为必要。 贴近老百姓的感受,则可以借鉴香港分层编制物价指数的方法。香港政府统计署按照分层的概念编制了甲、乙、丙、综合四类消费物价指数,来反映物价水平的通胀或紧缩对不同阶层的影响,并把这些物价指数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法律依据。 物价指数这张市场晴雨表要发挥应有价值,为政府制订货币政策、确定最低收入保障线、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等起到基础数据的作用,仍有待统计部门逐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