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对进口氨纶反倾销 调查案将延期半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3:2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新华社北京4月3日专电】(记者姜雪丽)商务部4月3日发布公告,将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的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查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3日。

  商务部在2005年4月13日发布公告,开始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此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
2006年4月13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6年10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

商务部主要是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我国大陆氨纶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