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张晓蕊 金冰)超市发与天客隆重组失败的恩怨情仇已经远去,而从2003年两家超市分道扬镳至今,经历这二者“婚变”的供货商们却因为超市双方的积怨而拿不到货款。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10余起供货商起诉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交道口店的案件,理由是由于重组经历导致交道口店归属不明,两家超市都不愿意承担债务责任。
昨天,起诉的10家供货商称,他们与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供货。但超市发公司因与天客隆股东之间的出资纠纷拒绝支付货款。而超市发方面辩称,天客隆公司交道口店一直由天客隆公司在经营,在2003年9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客隆分拆的19家店铺权属超市发后,天客隆并没有将这些包括交道口店在内的门店的经营权交还超市发公司。供货商所举证据中的直配进货单上所盖公章为天客隆交道口店的进货章,与超市发没有关系。而东城法院表示,经初步查明,天客隆交道口店早在2002年10月23日,即已将名称变更为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交道口店。由此,本案的被告席谁来坐还是案件的争议点。
据了解,超市发与天客隆积怨已久。2001年12月18日,双方正式签署《资产重组协议书》,成立了北京超市发天客隆连锁股份公司。而这场被业内关注的“婚姻”在没有度过蜜月期时就出现裂痕。2003年4月,一直传双方不合的消息得到证实,天客隆一纸诉状将超市发以侵害股东权利告上法庭。而重组双方决裂后互相推卸责任给供货商带来了麻烦,由于债权不明,供货商只得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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