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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前董事长刑拘揭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15:2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原行长履新前调查一个月后亲自报案,估涉15亿元违规放贷

  4月1日,深发展(000001)正式发布的2005年年报显示,2005年实现净利润3.52亿,比上年增加19%,而不良贷款率则从2004年年底的11.4%降至9.3%。深发展方面称,2005年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成果显著,收回和处置各类不良贷款超过20亿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那笔数额高达15亿元人民币,并涉嫌导致前董事长周林等4名高管被刑拘的违规放贷。
截至2005年年底,深发展的不良贷款总额为145.72亿元。

  对于周林等高管被刑拘,深发展向媒体表示,“4人被刑事拘留,不会对银行当前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而据新华网的报道称,此案最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周林等人的被拘源于深发展前任行长韦杰夫的报案。近几年来,深发展在资讯披露方面并不透明,涉嫌隐瞒重大资讯让媒体多次质疑,实在令人遗憾。

  对于周林被刑事拘留,深发展内部显得较为平静,更多的人把周林等人被拘看作是推进15亿元贷款案件的一个乐观信号。而深发展也在声明中表示,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上周正式被刑拘

  前董事长周林“涉15亿元违规放贷案”再度将深发展推到风口浪尖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据深发展有关负责人表示,3月28日,深发展已正式接到深圳市公安局发出的通知书,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林、原行长助理张宇、原人力资源部干部陈伟清和原公司部干部林文聪等4人被刑事拘留。4月1日,深发展发布2005年年报,但并未表示部分不良贷款是否与此有关。

  深发展表示,周林于2004年12月离任,不再担任该行董事长职务,不再参与银行管理,2006年1月被免去党委书记职务;同案中的其余人员已于2005年离职。深发展将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深发展目前的一切运营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深发展强调,上述4人被刑事拘留,不会对深发展当前运营产生任何影响。

  深发展自2004年12月引进战略投资者之后,组建了全新的管理团队,致力于全面改革,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拓展市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一系列业务领域取得了明显成绩。

  深发展秉持“专业、诚信、服务、效率”理念,将持续关注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持续关注管理架构、业务流程的优化和提升,并期待为股东创造最大回报,为社会经济做出持续贡献。

  有业界人士透露,深发展“15亿元违规放贷”经数十家媒体长达2年时间的追踪报道后,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和中纪委高度关注。“周林涉嫌违法放贷迟早都要出事”,有知情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表示。

  事实上,今年1月5日,就已传出深发展前董事长周林涉嫌“15亿元违规放贷”在北京被捕。当时,深发展发表声明称,消息失实。深发展还称,该行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资格的行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正式立案。

  据了解,这15亿元“问题贷款”,是深发展总行于2003年7月至10月间,贷给首创网络有限公司和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的,并通过北京、天津、海口三家分行出账。随后,贷款发放后大部分贷款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

  据深发展内部人士透露,2004年年底,深发展外资股东入股后,新管理层在检查资产质量的过程中,发现这几笔贷款有发放不合内部管理程序和借款人使用贷款违规的嫌疑,并于2004年11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立案。

  至此,深发展一笔高达15亿元人民币的违规贷款浮出水面。

  深发展计提4亿元损失准备

  据了解,深发展起诉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案原定于3月28日开庭,但并未如愿,因原告法律顾问出任被告诉讼代理人引发争议,法院裁定,庭审将推迟至4月中旬。

  深发展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东华置业向城建东华转让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资格的行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3天后正式立案。11月17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深发展的起诉书中共有两个被告———城建东华与东华置业,都是北大青鸟控股子公司。其中,北大青鸟对城建东华控股90%,对东华置业控股51%。

  深发展方面认为,被告诉讼代理人金杜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深圳发展银行的法律顾问,熟知深发展内部商业秘密,特别是对很多商业合同的细节十分清楚,他们担任被告方———城建东华和东华置业的诉讼代理人存在利益冲突。

  对于开庭前这一戏剧性的变化,城建东华和东华置业目前的代理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悦表示,金杜律师所的深圳分所确实是深发展的法律顾问,但这一事实是否可以认定存在利益冲突,以及被告方是否更换律师团,目前还没有确定,“估计下周就会有个明确的说法”。

  由于这笔贷款的归属,最终要由法院来定性,因此,深发展到目前为止已将该系列贷款作为次级类贷款,截至2005年第三季度末计提了4亿元的损失准备。

  原行长亲自报案

  周林等人的被拘源于深发展前任行长韦杰夫的报案。2004年11月中旬,即将赴任的深发展新行长韦杰夫经过一个月多月的调查,亲自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称有15亿元贷款“被诈骗”。

  但有媒体披露,深发展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15亿元问题贷款从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直至出账经过了多个环节,但听闻并无周林签字,有可能是公安机关在其他案子上掌握了证据。另一上市公司“三九”案发后,曾有报道称,前“三九”高管陈达成与周林关系密切。

  但也有知情人士表示,当时并非韦杰夫一人前往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年底,由时任行长韦杰夫、副行长刘宝瑞、行长助理胡跃飞、行长助理周立组成的深发展策略委员会决定,由周林和韦杰夫一起去报案。一位接近周林的人士称,报案之前有人曾提醒过周林,报案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有风险。对于这个风险,周林回答说:“可控(可以控制)。”可见,直至那时,周林似乎并不认为对北大青鸟控股公司的贷款有什么不妥之处。

  尽管周林等人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涉嫌违规放贷”主要就是指2003年的15亿元问题贷款的发放,但消息人士也透露,其间可能有其他的违法放贷案件。

  “铁腕”被拘发人深省

  深发展的一位老员工称,周林早年也是解决不良资产的一个铁腕人物。1997年周就任深发展行长后,针对分行行长贷款审批权限过高、不良率逾30%的现状,一举裁撤了半数以上的分行行长。

  据新华网报道称,近几年来,深发展在信息披露方面并不透明,涉嫌隐瞒重大信息让媒体多次质疑,实在令人遗憾。

  2002年6月,新桥已与有关股东签订入股协议,深发展非但未及时公告,同年7月31日居然还在发布澄清公告称,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业界人士称,深发展信息披露之不完善从此开始。

  2003年6月,入股谈判破裂后,新桥发表声明,称其5月12日收到深发展董事会于1月28日作出的决议,由于该决议未公告,新桥质疑该决议的合法性,并指出该决议内容违反收购协议。深发展董事会理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就该董事会决议在1月28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及时和完整的公告。直到今天,“1·28”决议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公众仍然无从得知。从新桥的态度来看,显然知道上市公司的信息未经公告意味着什么。

  2004年1月18日,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曾向深发展出具过《限期整改通知》,指出该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深发展曾表示吸取教训,进一步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2004年4月,深发展公布年报和季报,媒体的评价依然是其信息披露状况“令人堪忧”,在提高资本充足率、解决不良贷款、盈利能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配股问题上存在诸多“语焉不详”之处。当时,深发展负责人就此回应,称作为上市公司应该发布的公告,公司都已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股权转让的事宜是在大股东层面上进行的,有些事情并非公司不愿意说,实非公司力所能及。

  对于此次周林被拘,有业界人士表示,将利于解决深发展的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

  周林: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1983年获

清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员。1992年7月至1993年9月任深圳市体改委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任广东发展银行董事、深圳分行行长。1997年7月21日,被深发展董事会聘任为行长。2003年9月29日起担任深发展董事长。周林在新桥正式入主后已淡出该行的管理,仅任党委书记一职。2006年春节后有消息称,周林不再担任党委书记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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