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房地产商成为改造城市的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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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12:1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房地产商会白出钱给你改造城市?一定是搞砸!我是不会让房地产商来改造城市的。”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说。 “有些城市,政府想改造城市但没有钱,只有靠画红线成片开发房地产,那不就是靠房地产商来改造城市?房地产商会白出钱给你改造城市?一定是搞砸!我是不会让房地产商来改造城市的。”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说。(《第一财经日报》3月29日)“不让房地产商
房地产商的天性与改造城市的宗旨,有天壤之别。方便民众,让民众生活得更舒逸,是城市改造的目的。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靠政府广泛征求民意,科学规划。而利润最大化,是房地产商在城市开发改造过程中所追求的核心目标。如果以房地产商为主,他们为了最大程度地“吃”改造城市这个大奶酪,哄抬房价在所难免。特别是在拆迁等房地产商利益与民众利益发生冲突之时,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商可能会不择手段,甚至采取暴力手段,侵害民众利益。显然,这与改造城市的初衷背道而驰。 无数教训告诉我们,房地产商改造城市,往往越改越恶。对国内不少地方的民众而言,他们领教过房地产商主导改造过程中的野蛮拆迁之痛。有的地方,改造后的城市成为了有钱有权人的天堂,贫民阶层逐步被城市边缘化;有的地方,房地产商先把城市变成了乌烟瘴气的大工地,一遇风吹草动,就把城市变成了烂尾楼丛林;还有些城市,房地产商为了经济利益最大化,见缝插针盖高楼,一个好端端的城市,或成为了火柴盒,或“农村不像农村,城市不像城市,农村又像城市,城市又像农村”。 改造城市是政府的天职,让渡给房地产商,是失职渎职。在城市的长远价值和房地产商的利益之间,政府应毫不妥协、极为强势地要后者服从前者。惟此,才能找到城市改造与房地产商利益的交合点,借助房地产商的力量和市场化的运营方式,把城市改造得越来越好。(孙化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