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三者险”让更多人受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7:3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2月28日,国务院对外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险种,尽管离7月1日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但在省城车险市场已备受关注。业内人士认为,该《条例》的实施,将会促进整个车险市场服务升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强制三者险”,它的“强制性”体现在,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而具有经营“强制三者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
这显然会让更多人受益。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这部法规虽然表面上看是针对机动车的,但它却是在为每个人投保,“受害人有无过错均能得到赔偿,充分照顾了弱势群体”。 尽管众多业内人士分析,强制三者险的费率可能会比商业三者险高,但许多“有车族”却认为,即使贵点也值。私家车主徐先生举例说,“此前在交通事故中,即使车主没有责任也可能支付经济赔偿;但将来,这笔赔偿金会由保险公司买单。”他认为,此前购买的车险出险后往往被保险公司拖延赔付,但现在强制三者险通过立法予以强制,也给保险公司上了“紧箍咒”。 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嘉瑜认为,此次强制三者险更多的是强调一种社会责任,因此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举例说,比如7月1日之后,交警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参加强制保险的车辆进行查扣,到时车主如何补办保险、手续如何简化?这些都对保险公司的人员、网点、设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谁在这些方面想得周到、做得细致,谁才会赢得更大的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