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多办不下房产证 小区居民好着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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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8:2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3月29日,在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了两天的艰苦谈判之后,济南燕柳花园15号楼业主授权代表陈女士终于长舒一口气:开发商不得不承诺“在6个月内办好房产证,否则将付逾期赔偿金”。 包括陈女士在内的燕柳花园15号楼的60多户业主,购房时间在2003年前,根据购房时的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在360个工作日为购房者办妥房产证事宜,可如今购房时间3年多了
据济南市历下区房管局负责办理房产证手续的曾女士介绍,燕柳花园15号楼办不下房产证是因为建筑面积超规划。她指出,开发商实际建筑面积和最初规划面积不完全一致也是正常现象,超一点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超得过多。最近,为严肃规划,济南市房管部门对实际建筑面积超规划面积的楼盘全部冻结了办理房产证事宜。 根据国家建设部修订后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为购房人办下房产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产证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从现实情况看,90天内办下房产证的楼盘少之又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目前房地产开发还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 房产证不能及时办理直接影响购房人权益。比如,影响子女上学,影响购房人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和投资,也影响房屋转售或出租。一位房产律师指出,这种现象多是因为开发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有的是房子盖的时候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是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有的则是像燕柳花园这样的项目,本来合法,但在开发过程中又出现不规范行为。所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是关键。 有关人士指出,房产证办不下来也不能全把责任推到开发商身上,其中相关政府部门也有失察责任;在问题出现以后,相关政府部门也应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久拖不决不是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