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中国小姐违约事件引发选美行业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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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14: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吴晶) “环球中国小姐”齐芳在中国环球小姐总部以“违约”理由宣布取消其称号后,30日晚间向媒体透露事件原委。此间人士指出,该事件也引发了对中国选美行业缺乏规范的争议。3月1日,来自江西赛区的大学三年级女生齐芳在49名参赛选手中胜出,获得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总决赛冠军。23日,齐芳正式被中国环球小姐总部授予“2006环球中国小姐”称号。
29日下午,中国环球小姐总部总裁秦臻在发布会上宣布:齐芳因未能遵守中国环球小姐总部制定的行为规章而被取消称号。 然而,根据齐芳的说法,一切问题的症结在于她与中国环球小姐总部合同中,很多“令人惊讶”的条款,例如:要求她将所有的亲友名单及联络方式、背景、住址报告总部,每天24小时随时听候总部调遣;助理必须全天跟随,包括在她会见亲友,甚至谈恋爱时都要在场;必须接受与助理同住一个房间。 齐芳对这些条款提出侵犯个人空间的质疑,总部以防止泄密为由拒绝向齐芳提供合同的文本。3月28日,总部删除了经纪合约中齐芳提出质疑的条款,却将其添加到另立的一份规章制度中。在总部提出不签字就取消称号的情况下,齐芳“无奈之下”签字。但此后又再次提出质疑,并在当天几小时后被告知其环球小姐称号被取消。“经纪公司为模特、明星配备保镖、助理都是正常的,但从未听说助理要与他们同住一个房间。”资深文化经纪人杨诉对记者说。3月1日总决赛结束时,他刚刚辞去了中国环球小姐赛事总监职位。 作为世界三大选美赛事之一的“环球小姐”有50多年的历史,总部设在美国,2003年落户中国。杨诉参与了对上届环球中国小姐的培训和管理。他说,上届环球中国小姐并未签署除经纪合同以外的规章制度,且经纪合同的内容均是对环球小姐履行职责的规定,并不涉及齐芳所面对的规章制度中的内容。 杨诉指出:双方的争执折射出选美行业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也暴露出该行业监管措施缺位的现状。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行业组织或行业管理条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经纪合同的签订方式和运作程序有明显瑕疵。 尽管没有专项统计,但业内人士普遍估计中国以模特为代表的“美丽经济”年产值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近年来中国各项选美赛事层出不穷的重要驱动力。 据介绍,中国环球小姐总部有限公司是一家由世界环球小姐总部授权、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目前负责环球小姐在内地和港澳地区的选拔。 据悉,中国环球小姐总部目前已授予中国赛区总决赛亚军高英慧为2006“环球中国小姐”。这意味着:高英慧将取代齐芳代表中国参加2006环球小姐全球总决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