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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有偿使用 排污权将可交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2:24 海峡都市报

  N21世纪经济报道

  ■来源:3月28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香港,向瑞信集团数百名来自全球的投资者演讲。

  ■看点:“我们正在考虑推出排污权及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这两个新项目的收益
,80%以上会交予地方政府,以激励地方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他还透露,将以煤炭业为试点,向新老企业征收采矿费;为了鼓励企业开拓新能源,减少国家进口石油,准备让企业提取税前风险准备金,如果油价回落,企业可以补回损失。

  ■事由: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一个廉价和无偿的资源使用制度,其中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在矿业权的取得上,有偿取得和无偿取得并行,即使是通过市场取得的矿业权,也不够规范;第二,在开拓资源的过程中,企业没有完全支付因开采而发生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费用;第三,企业安全投入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编辑插嘴:实行资源有偿取得制,利用经济杠杆来真正实现政府主导资源配置,这样可有效解决和改变企业成本的外部化和社会化,不造成资源浪费,环境和生态也可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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