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晶) “同样是8月25日抄的水表数,为什么第一次抄表的字数是674个字,而第二次却变成976个字了。”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水费收缴通知单,刘先生希望物业能给他一个说法。
同一天水表数相差302个字
据刘先生讲,他在鸿城国际花园开了一家饭店,去年9月底结束了饭店经营。在与鸿城国际花园的物业结算水费时,却发现一处“问题”。在查7月22日~8月25日的水表时,抄表员查表的记录显示,8月25日的冷水表数是674个字。可是等到查8月25日~9月25日的水表时,8月25日的冷水表数就变成976个字了,“同一天查的水表数,竟然相差302个字”,刘先生对此算了一笔账,“按商业用水每吨8元,再加上二次供水水电运行费用0.7元/吨计算,302个字的水费相当于2627.4元钱。”刘先生表示要向物业讨个说法。
鸿铭物业:每次查表都有签字
昨日,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长春市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主任杨付路听到记者的来意后表示,他只和当时负责饭店管理的高经理谈,因为每次抄表时,饭店的高经理都会在现场监督,而且抄表结束后,他都会签字核对。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明显的差错”,他表示,“因为我不是当事人,所以没法解释。”不过,他表示,他可以联系当时负责的抄表员和收费员,让他们和刘先生解释原因,并约定今天上午,双方当事人都到场。
律师:当事人认可应按字交费
针对双方的矛盾纠纷,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认为,如果每次抄表员在抄水表时,负责饭店的高经理都在场,并且签字认可,就意味着当事人同意了抄表员的行为,就应该按此数字交费。(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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