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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亡羊补牢未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17:3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企业要杜绝“商标短视病”

  除了中国香港,在日本也有人申请注册“镇江香醋”,被驳回后又申请注册“镇江黑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镇江香醋’一早被我们注册成商标,不就什么事也
没有了?”发生了香港抢注商标事件后,镇江市恒顺集团质量管理部陆坚部长后悔不已。

  据陆坚透露,镇江现有80多家醋厂,其中11家获得了原产地域产品标志使用权,虽然说在2001年底,“镇江香醋”获得了国家的原产地保护,但却一直没有能够注册成功集体商标以取得商标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外,县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普通商品商标进行注册。而要注册集体商标,必须由行业协会出面。可是要把这么多家醋业公司组织起来形成行业协会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陆坚表示,直到香港“镇江香醋”抢注事件发生,镇江也没有醋业行业协会,注册商标自然是痴人说梦了。而注册集体商标的资料准备等方面手续也是非常复杂,“镇江”二字成了“镇江香醋”商标注册的拦路虎。而且就算集体商标在境内注册成功,也不能保证不在境外被抢注。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香港“镇江香醋”

商标注册成功的话,镇江“镇江香醋”将无法出口香港地区。如果商标所有人再进行领土延伸或单一国家注册的话,镇江香醋业将失去所有商标注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这对整个镇江香醋出口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

  镇江醋业协会首任会长朱炳国表示,虽然维权之路艰难,不过可喜的是,香港的抢注事件发生后,镇江香醋业意识到成立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的重要性,于2004年11月25日,成立了包括30家醋厂、46家成员单位的醋业协会。这标志着镇江醋业界的人士跨出了夺回商标的第一步。朱炳国表示,协会成立后的主要工作是:尽快组织申报“镇江香醋”集体商标,取得“镇江香醋”商标后,严格按照镇江香醋国家标准各项要求生产“镇江香醋“,未取得镇江香醋生产资格的,绝不允许使用带有“镇江香醋”、“镇江陈醋”、“镇江XX醋”的标识。此举不仅是针对发生在香港的抢注,也为预防“镇江香醋”在其他地区被抢注。“镇江香醋”集体商标注册成功后,该市接着将向WTO其他成员国提起原产地保护申请,以法律手段来保护这一传统金字品牌。

  据代理“镇江香醋”集体商标注册事宜的镇江商标事务所所长盛庆林透露,集体商标注册完成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利用法律手段有效保护这一传统名牌产品,对镇江醋业来说,还有一段长的路要走。盛庆林称,这次的经验教训告诉企业,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国内地企业亟待提升商标意识,为产品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创造条件。盛庆林痛心表示,在我国,一些企业患有“商标短视病”,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

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大多数企业商标管理薄弱,整天忙于生产,而忽视了商标的保护。企业在进行商标战略的规划过程中应抱有抢占资源和储备战略性资源的意识,不要再因为商标意识问题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回放

  2004年9月,香港商标注册机构发布公告,称香港光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镇江香醋”商标。香港公告中的“梅牌镇江香醋”商标,除文字、梅花形装饰图案有些许常人不易发觉的差异外,与“镇江香醋”产品外包装的标识完全相同,甚至连标识字样、颜色、原料、成分说明等方面的描述也一模一样,两者极易混淆。随即,生产镇江香醋的镇江恒顺集团联合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对此种情况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到香港商标注册处。香港方面受理了异议。同年11月25日,镇江市醋业协会成立,为抢注“镇江香醋”商标亡羊补牢。至今,这一抢注事件仍未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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