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环保总局:环保违法行为要向全社会公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08:11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11家布设在江河水域的问题企业已基本完成了整改。环保总局将实行刚刚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向全社会公开。”这是记者29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的。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对分布于环境敏感区的127个化工石化项目的风险排查结果与整改方案,将在4月与5月分两次向社会公布。

  他同时表示,环保总局对挂牌督办企业和“三同时”违法项目提出的环保承诺和整改方案要严格落实,绝不容许含混过关、敷衍了事。对上报整改方案的挂牌督办企业,如有“报而不改,改而无效”者,环保总局要组织现场督察,公开曝光。


 记者 李佳鹏 实习生 汪丽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