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难题制约低保金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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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08:11 经济参考报 | |||||||||
低保金发放正规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给困难百姓的关爱政策是否落到了实处。吉林省长春市活跃在广大社区的多位低保专干说,他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有很多鲜为人知的难处。他们提出,在低保户的认定和低保金的发放方面,有五个方面的难题需要破解。 第一, 因病领取低保金者,其医疗诊断书的真实性难辨别。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道东岭社区的低保专干刘海军说,因病申请低保金的,都要提供医疗诊断书,但这个环节容易
刘海军建议,这种有病申请低保的,一个城市应设一个或多个指定的专门医院,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让那些真正有病的人,能享受到国家的温暖政策,防止那些没病装病的人“混水摸鱼”。 第二, 复查费用较高让患病低保户难承受。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道繁荣社区低保专干孟庆宇介绍,因病领取低保金的,按要求要有当月的医疗诊断。由于复查费用都较高,对于进入低保的家庭来说,他们生活都勉强维持,还要额外支出这笔费用,有时真的很不忍心,但又没办法,政策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能破例。 孟庆宇建议,政府能否指定专门的医院,对有病低保户复查的费用给予减免。这样既正规,又能让这些困难百姓真切地体会到党的温暖。 第三, 劳动就业部门推介困难户就业时措施不是很到位。据刘海军介绍,有劳动能力、没有病的,申请低保要向劳动就业部门提出就业要求,满3个月后,就业部门没有帮其找到工作的,出具证明材料后,方可办领低保金。目前,就业部门采取的往往是有招聘会就通知他们去,而不是跟踪监管。一些人为领低保金,有适合的工作也不干,无形中造成了“政府出钱养懒人”的局面。 刘海军建议,劳动部门应把有就业要求的困难户,把能从事的工作进行登记入库。分期分批召开固定就业岗位的招聘会,并采取“包保”措施,让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人有活干,减少政府的负担。 第四, 户在人不在的申领低保金者核查自然情况较难。据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东朝阳路南社区负责低保的黄世旭介绍,她们管区就曾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家人户口在她们处,但不在管区内居住。因为他家申请低保,必须入户调查,他家人听说后,紧急地把家具等连夜转移,“制造”贫困的假象。黄世旭等人由于没有其他的调查手断和权力,只能走访和侧面了解,经过一个多月的核查方掌握了真实情况。 黄世旭建议,户在人不在这种情况,入户核查这一项,可否考虑指定一个特定的部门来完成,并赋予它一定的权限。 第五, 隐性收入者每月收入难测定。刘海军介绍,所谓隐性收入者,是指那些打零工的。他们每日收入都不一样,以收破烂的为例,他们的月收入难以核定。面对这种情况,低保专干只能通过走访,参照其他收破烂的每月收入,个人给核定个标准,有时困难户对此很不买账,同时也容易掺杂一些个人因素。 刘海军等低保专干建议,政府能否考虑在民政部门专设一个核定机构,这样既专业又透明,可避免许多弊端。 本报记者:周立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