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醉酒后误入泳池溺水而亡,死者家属把中商昌平培训中心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记者昨天获悉: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死者蒋先生大量饮酒后误入泳池主观上有重大过失,而经营者中商培训中心在泳池未开放的情况下没有将通往泳池的通道门锁闭,对蒋先生的身亡客观上存在过错,并据此判处北京中商昌平培训中心赔偿蒋先生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7.5万元。
2005年11月25日16时30分许,北京天择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仪器仪表分公司职员蒋先生与单位同事一行10人到中商培训中心为自己过生日,18时左右蒋先生在就餐中大量饮酒后,进入培训中心休闲娱乐区。其先到更衣室脱掉衣服,然后独自走入淋浴、桑拿室,在未注意迎面墙上所标注的“泳池”二字的情况下,趟过消毒池从未加锁的塑钢门进入无照明灯开启的游泳池后掉入水深约为1.8米的泳池内,袁某发现有人落水急忙呼救,闻讯赶到的培训中心救生员将蒋先生拖上岸。蒋先生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25分死亡。蒋先生的妻子、母亲及儿子认为培训中心在自己亲人溺水身亡中负有过错,将中昌培训中心起诉到了法院。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兆青)
(Robby/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