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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物业纠纷频发凸显业委会缺位之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0:17 河北日报

  本报讯(实习生张萃研、张盼记者李巍)石家庄市286个住宅小区,但是有业主委员会并在市房管局备案的只有50多个。这就是目前省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的状况。近年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在省会各住宅小区频频发生,尽快让小区拥有合法的业主委员会,正在成为市民的期盼。

  因拖欠水电暖等费用,2003年7月,省会广安小区康华园的4位业主被石家庄名邸物
业公司起诉。被告业主认为,名邸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指定的,不是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的,而且,名邸物业公司与康华园原有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也没有告知小区业主,因而是不合法的,没有代收费用的权利。名邸物业公司表示,康华园没有业主委员会,他们当初进驻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只能同开发商签订合同。对于物业与业主之间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谈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杨主任表示,由于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发生纠纷时常常是居委会从中调解,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口水仗”,他们有时也犯难。

  无独有偶。今年2月,省会新浩城小区的业主们怀疑物业公司在代收取暖费时做了手脚,没有将所收款足额缴给供热公司,从而导致家中暖气不热。由于小区内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切实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运作实施监督。

  

石家庄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赵工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言人,它的主要职责就是代表广大业主,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比如业委会可以监督物业的保安保洁等服务是不是到位,各项收费是不是合理,每年的物业费收入到底有多少,都花到哪去了等问题。住宅小区是否拥有业主委员会,关系小区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是什么原因让业主委员会顺利组建如此之难呢?赵工认为,大多数业主不了解业委会的组建程序,是业委会难成立的主要原因。虽然国家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各省市也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但真正了解其内容的业主并不多。另外,一旦成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则意味着无偿劳动、辛苦、得罪人等等,一想到这些,大多数业主不愿意成为业委会成员。

  另外,

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不合作,也是阻碍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一个因素。最初入住新建小区,业主们是分散的,互不相识,互不了解,缺乏联系,自己组织业委会比较困难。虽然开发商和前期物业公司掌握所有业主的相关资料,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往往不愿意配合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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